大渡口区农林水利局
2004年“世界水日”、
“中国水周”宣传工作总结
今年是第十二届“世界水日”、第十七届“中国水周”,根据渝水政〔2004〕3号文件精神,紧紧围绕“人水和谐”宣传主题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,我区于3月22-28日期间认真开展了以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水法规和水政策为核心的宣传活动。现将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 领导重视,工作落实
为了广泛、深入地开展水法宣传周活动,区农林水利局下发了渡区农水〔2004〕12号“关于组织开展2004年‘世界水日’、‘中国水周’宣传活动的通知”。明确了我区水法宣传的指导思想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深入宣传水法、治水新思路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,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,推进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水进程,坚持科学发展观,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,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。明确了今年水法宣传的主题是“人水和谐”,重点是宣传水与国民经济的关系,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、实施取水许可制度、征收水资源费等的重要性,在河道管理、水土保持等方面,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自觉履行各自的法律责任与义务,保持良好的水事环境。
二、 形式多样,注重实效
大渡口区农林水利局组织力量,深入三镇四街及重点取水单位,利用各种宣传阵地,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。3月24日结合建胜镇“科技下乡”宣传,在茄子溪街道设立了“大渡口区水法宣传站”,邀请区政府刘松勇副区长、区电台、区农林水利局领导及驻区大型取水单位等人员共计20人参加宣传咨询活动。宣传周期间,区农林水利局和取水大户等在区电视台点歌7首,区电视台播放水法宣传标语5条,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,书写悬挂标语25幅,出动水法宣传车1辆,累计宣传5天,水法咨询累计7天,办专栏、板报35块。为我区依法治水、管水,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,增强了全民水患意识。
三、突出重点,效果明显
1.水周期间,首先我区重点宣传了《水法》及其配套法规,宣传了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,征收水资源费的重要性,增强了驻区各取水单位依法取水,按时缴纳水资源费的自觉性;其次,在水法宣传周期间,出动宣传车1辆,播放《水法》、《防洪法》、《水土保持法》等宣传磁带,深入到三镇五街、重点取水单位、采砂现场等检查有关情况。特别是一些对水法律法规认识浅,不缴纳“水资源费”、水土保持“两费”、“河道采砂费”的单位进行了重点宣传。
2.今年的宣传活动,我区在下发的宣传通知中明确要求:三镇农业服务中心、各街道办事处、各取水单位,要认真组织宣传活动。宣传周期间,区农林水利局对有关单位进行了抽查。建胜镇农业服务中心,结合“科技宣传”活动,印发传单300份,悬挂标语2幅。3月26日重庆茄子溪水厂邀请了重庆前进化工有限公司、重庆大正肉类食品公司、重庆石棉制品厂、重庆重型铸锻厂、伏牛溪油库等取水单位及区农林水利局相关人员开展了以“人水和谐”为主题的专题讨论活动。重庆重型铸锻厂在水周宣传期间,组织了节能知识100题问答。通过宣传活动,增强了各级干部、职工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,使“人人关心水、珍惜水、保护水,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”的观念深入人心。
宣传水法及配套法规,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,以水法宣传为契机,继续综合利用水资源,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,建立良好的水事环境。
二00四年四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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